无障碍操作说明
跳转到网站导航区
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上海
市新闻办
无障碍通道
繁体中文版
English
网站首页
新闻发布
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便民服务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便民问答
/
劳动合同
/
合同订立、变更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14-09-16
答: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稿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