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操作说明
跳转到网站导航区
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上海
市新闻办
无障碍通道
繁体中文版
English
网站首页
新闻发布
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便民服务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反馈查询
问题:
我所在的公司总部在上海,但社保是缴在分公司所在地(深圳),请问我是否可以在上海评职称?
2023-3-8
答复:
您好!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本市申报职称:(1)具有本市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详细要求以当年度的评审通知为准。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3-10